2021年下半年毕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
及相关工作安排
各学部(学院):
根据学校工作安排,现将2021年下半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校学位会时间安排,通知如下:
一、硕士研究生2021年12月批次答辩工作安排
时间 |
工作内容 |
工作流程 |
责任人 |
备注 |
10月8~19日 |
学位申请报名 |
学位申请人登录“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”提交‘学位资格申请’,经导师和学部(学院)同意后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。 |
学位申请人 导师 教务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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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月27日~11月1日 |
学位论文抽检 |
学位申请人登录“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”在‘提交学位申请单’中上传电子版学位论文,随机确定学校抽检对象后,并在系统中提交电子版‘盲审论文’,用于送审使用。 |
学位申请人 教务员 |
盲审论文中进行导师及学位申请人匿名处理,为帮助评审专家了解作者的学术水平,论文电子版保留发文和获奖情况。逾期未提交论文的研究生不予安排此次答辩。 |
10月29日~11月1日 |
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 |
各学部(学院)对学位进行相似度检测,并形成相应的检测结果报告。 |
教务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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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月2日~12月2日 |
学位论文评阅送审 |
各学部(学院)对盲审论文审核后,研究生院将盲审论文送同行专家评审。评审通过的硕士论文可直接参加各学部(学院)组织的集中答辩。 |
学位申请人 教务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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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月3日~6日 |
答辩申请及审批 |
学位申请人登陆系统提交‘答辩申请’后,各学部(学院)将‘答辩分组情况表’(按答辩日期至少提前3天)上传至系统,研究生院将依据答辩分组情况表组织督导对答辩现场进行检查。 |
学位申请人 教务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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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月4日~13日 |
学位论文答辩 |
各学部(学院)集中组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。 |
学位申请人 教务员 答辩秘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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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月17日前 |
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|
各学部(学院)将分委员会决议上报到研究生院培养处。 |
教务员 分委员会秘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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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要求
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可采取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进行。采取线下方式进行的,应严格符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;采取线上方式进行的,应严格符合线上工作要求。
1、线下组织形式
1)各学部、学院在安排答辩时,要严格遵守防疫工作原则,每组答辩人数在符合答辩法定要求的情况下均采用最小规模人数,避免现场旁听,如需旁听可采用直播方式,但涉密项目除外。
2)答辩使用的所有公共物品,必须保证其清洁消毒,答辩场所中必须配备一次性手套、口罩、消毒液、纸巾等基本消杀和清洁物品,答辩期间禁止食用物品,并配备安全的饮用水。
3)在组织答辩前,主动了解参会人员及服务人员的健康状况,如有咳嗽、发热、胸闷等症状应答辩前及时停止。若答辩组成员或学生中出现发热、咳嗽、咽痛、胸闷、呼吸困难、乏力、恶心呕吐、腹泻、结膜炎、肌肉酸痛等可疑症状,需及时报告学部、学院并终止答辩。
4)严格实行登记制度,落实参与人员身体健康情况,答辩过程录像,参与人员可追溯,并保持安全距离或戴口罩。
5)应急情况处理:若发现学生、答辩组成员中有1例疑似病例,答辩立即中止,并联系教室内的提示联系紧急联络人,做好后续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与病例排查工作。
2、线上组织形式
1)采用视频答辩,由各学部(学院)自行组织。技术手段可采用腾讯会议,钉钉视频会议,zoom等。
2)线上答辩过程中请录屏存档,答辩决议请录屏存档,也可使用邮件投票表决,决议签字请会后补签。
三、2021年下半年校学位会召开两次:9月份和12月份。
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
二○二一年九月六日